内容摘要: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推进了社会生活的网络化进程,社交网站用户爆炸性的增长,使其日益成为人们建立社会联系、维持社会关系的网络平台。技术与社会的互构使社交网站在满足用户随时随地分享的同时,也使过度分享行为开始成为个人在网络社会进行自我表达的主要方式。在亲密群体和高度结构化的组织中,个体的信息分享主要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传播,分享是一种维持群体和组织秩序有效的手段,闲言闲语通过分享被群体或组织过滤而成公众意见。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闲言闲语式的信息分享强化了群体或组织的标准,也成为个体属于群体或组织的标志,从而成为维护群体社会习俗与社会秩序的强大力量,是群体进行社会控制的非正式手段。
关键词:群体;生活;社交网络;网站;分享行为;信息分享;成为;道德;社会身份;闲言闲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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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推进了社会生活的网络化进程,社交网站用户爆炸性的增长,使其日益成为人们建立社会联系、维持社会关系的网络平台。人们依托网络分享信息、展示自我、进行社会表达。技术与社会的互构使社交网站在满足用户随时随地分享的同时,也使过度分享行为开始成为个人在网络社会进行自我表达的主要方式。
“过度分享”趋普遍
网络日益成为展示自我的舞台,各类社交网站虽然其内部文化差异巨大,但总体而言,都允许用户在平台内以文本、图片或视频的分享来创建一个公开或半公开的“状态”,并通过相关应用和链接与其他使用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个人社会心理动机的契合形塑并强化了用户的分享行为。
在个人分享的背后,私密的个人生活变成可被观察及消费的对象。社交网站即时分享中公私界限的模糊性以及社会互动的场景化,使个人在社交网络进行信息分享时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个人隐私的关注,打破了日常生活中个人维持的隐私边界。人们不断在社交网络发表新鲜事、更新状态,分享着自己的心情、行为、位置,社会从原先单向透明的权力国家过渡到“全景透明的”网络社会。在这样一种全景式网络社会中,人们不仅是信息的分享者,同时也是他人分享信息的窥视者。信息生产与信息浏览成为同步交织的个人网络行为,创造出一种新形态的网络文化生态——窥探文化。尼兹维奇将窥探文化的本质概括为“过度分享”,即个人将私密的生活空间推向公共消费领域,无防备且高频率地分享自己真实生活和个人信息,通常(但并非永远)基于娱乐的目的,但往往以隐私泄露为代价。
随着社交网络的持续发展,社交用户网络分享行为不仅数量上持续增长,而且以自我揭露娱乐化为特征的过度分享行为也越来越普遍。2008年12月,《韦氏新世界词典》票选“过度分享”为当年的年度风云词。社交网络等信息应用的出现,在鼓励用户进行分享时,也将这些公开的网络数据变成用户拱手相送的免费礼物,对个人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彰显个体存在
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流动性较低,个人往往成为复杂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一个构成部分。个人生活在一定的群体或组织中,形成了围绕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关系网络实质是一种道德关系,个体行为受到这种非正式的规范和价值观引导。家庭、社区、宗教团体等集体性组织规范个人的行为,并通过集体化实践使个人获得与群体相一致的道德。在这种社会中,每个个体承担的社会角色具有明确性,被赋予的社会期待具有可预知性,并在社会化过程中习得风俗和法律等社会规范。也就是说,此时个人的分享行为是在同一的道德文化中进行的,地方性共识成为约束人们日常行为逻辑的公共规则,也成为人们日常交流和分享的社会基础。明确的社会角色使个人的意义与价值归属群体,个人以群体的意志分享信息,满足群体整合的偏好。个人的信息分享演变成一种公共道德秩序,用于评判个人的社会行为是否符合群体或组织的道德标准。因此,分享也被自觉限制在群体的道德规范框架内,符合群体的价值取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