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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治理须考虑村庄实际
2015年11月06日 08: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1月6日第839期 作者:吴楠 宋雪飞 字号

内容摘要:10月31日 ,第六届农村社会学论坛— —社会转型与农村社区治理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农业大学召开。学者围绕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和社区发展等问题展开研讨。

关键词:农村社区;治理;村庄;农村社区治理;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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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报南京11月3日电 (记者吴楠 通讯员宋雪飞)10月31日,第六届农村社会学论坛——社会转型与农村社区治理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农业大学召开。学者围绕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和社区发展等问题展开研讨。

  随着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我国农村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社区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解决农村社区治理问题应将其放在社会系统中进行探讨。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张玉林认为,探讨农村社区治理问题必须涉及三个方面:原子化、碎片化的村庄问题,自上而下型政府管理体系,市场经济与城市化的背景。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贺雪峰提出,我国村庄呈现出明显的原子化现象,村庄存在较大程度的地域差异,矛盾则趋于隐化,不同类型村庄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也存在差异,研究农村社区治理,需要考虑到不同村庄类型或性质的特殊性。

  南京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姚兆余认为,当前农村社区治理中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市场资本的力量,忽视了农村居民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甚至偏离了社区作为人类生活共同体的文化和精神属性。因此,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必须重视农村居民的自身需求。

  “驻村帮扶”、“精准扶贫”等是与会者关注的焦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毅表示,建档立卡是农村扶贫中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村民自治的不彻底性和村委会角色的行政化倾向,使得精准扶贫困难重重。对此,贺雪峰认为,要区分“扶贫”和“帮扶”。贫困具有阶段性,对一些短暂性的贫困,需要注重主体发展能力的培养,而不只是单纯的资金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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