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的,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为新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
关键词:邓小平;毛泽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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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的,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为新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外环境非常复杂,西方掀起反苏反共的运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同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的冷战全面展开,中国不得不倒向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在这样的国际格局下,西方人民对新中国的了解极其狭隘。为此,在困难的环境下让更多国外友人了解真实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对外宣传成为毛泽东和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工作。“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西方势力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面对着严峻的历史性挑战,国内外出现对社会主义中国的各种质疑:中国还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如何继续执政?邓小平以共产党人的革命坚定性、第二代领导核心的大智慧和革命胆略,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理念,并在对外宣传中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道路、经验和制度,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打下了基础。
一、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曾两次面临着走什么道路的选择和挑战。成立伊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突破西方资本主义阵营的封锁,以苏联为榜样走社会主义道路,并逐步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模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西方敌对势力试图通过“和平演变”颠覆社会主义中国,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实行改革开放,但仍然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面对国际社会的各种猜疑与敌视,毛泽东和邓小平在对外交往中都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走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别国经验、模式,走适合中国特点的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中国所走的道路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曾以苏联经验为参照建设社会主义,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并非照搬苏联经验,全盘“苏化”,而是在学习苏联的基础上,极力提出走自己的路,独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能够不断开辟新境界的真谛。1956年4月29日,毛泽东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党的代表谈话,说:“各国应根据自己国家的特点决定方针、政策,把马克思主义同本国特点结合起来。中国的经验,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即使是好的经验,也不一定同别的国家的具体情况相适合。照抄是很危险的,成功的经验,在这个国家是成功的,但在另一个国家如果不同本国的情况相结合而一模一样地照搬就会导向失败。照抄别国的经验是要吃亏的,照抄是一定会上当的。这是一条重要的国际经验。” [1] 一个国家如果不同本国的情况相结合而照搬他国模式就会导向失败。而中国所走的社会社会主义道路不是照搬别国模式,这是一条重要的国际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取得巨大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但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得以苏联模式为主的社会主义道路遭受重创。“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必须探索适合自己的全新的社会主义模式,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客人时说:“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与苏联不完全一样,一开始就有区别,中国建国以来就有自己的特点。” [2] 1980年5月5日,邓小平会见几内亚总统杜尔时强调:“我们认为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我们现在进行一系列改革,仍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各个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实行社会主义的政策。像中同这样的大国,也要考虑到国内各个不同地区的特点才行。” [3] 1984年6月,邓小平对日本朋友说,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他指出,中国的思想路线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4] 他总结说,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还要积累新经验,还会遇到新问题,然后提出新办法,而“这条道路叫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邓小平多次在接见外国友人时强调,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他在1986年11月9日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说:“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准确地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样才是真正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 [5] 邓小平在对外宣传中,反复强调我国建设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是沿着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路线,邓小平正式完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阐释。
(二)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分阶段进行
毛泽东和邓小平在对外交往中,不仅强调中国在现阶段的建设成就,同时也说明中国的国情和存在的困难,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需要时间,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建设社会主义。
尽管1956年以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些设想脱离了中国的国情,但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和成立初期,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分两个步骤。毛泽东在外交活动中也反复强调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分两个阶段。毛泽东曾多次向外国朋友说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中国是一个正在开始改变面貌的落后国家,经济上、文化上都比西方国家落后。但是现在正在开始改变面貌,已经取得了改变的可能性。” [6] 但是,毛泽东也指出,为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五十年不行,会要一百年,或者更多的时间。1956年4月29日,毛泽东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党的代表谈话指出:“中国现在经济上文化上还很落后,要取得真正的独立,实现国家的富强和工业现代化,还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各国同志和人民的支持。” [7] 毛泽东关于中国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的判断,是党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思想源头,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国情依据和基本出发点。
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邓小平做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邓小平在多次与外国朋友的交流中都解释了我国分步骤发展社会主义的目标,这是他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初阐释。他在1987年8月29日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约蒂和赞盖时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8] 他强调说,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
二、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坚定地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根据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基础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毛泽东和邓小平领导中国共产党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其他机制体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民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企图强加其意识形态于中国,改变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阴谋从未停止。针对国际社会存在的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攻击和质疑,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在外交活动中积极宣传阐释中国的各项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是适合中国发展的,中国不可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一)强调中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毛泽东在1954年12月11日同缅甸总理吴努的谈话中指出:“中国也有各种党派和团体。中国的各种党派是有差别的,并不是在一个水平上,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分别。中国各民主党派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9] 针对西方报纸污蔑中国搞傣族自治区是要侵略泰国这一说法,毛泽东解释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而非侵略他国。他说:“外国报纸怀疑我们搞傣族自治区是要侵略泰国,是要建立什么‘自由泰国’。傣族在云南省有三十万人,他们组织一个自治区。在广西省的壮族有七百多万人,他们也组织一个自治区。我们还有好几十个这样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例如,朝鲜族、蒙古族的。我们也准备在西藏建立一个自治区。”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