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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进“医养结合” 养老机构将统一具备医疗条件
2014年08月20日 08:5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魏薇 贺琰 字号

内容摘要:协议合作则是针对周边医疗资源丰富、自身难以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辟绿色就诊通道。

关键词:北京;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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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北京8月19日电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会同9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本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都要具备医疗条件,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实现“医养结合”的方式,包括独立设置、配套设置与协议合作。配套设置是指采取内设医务室、卫生所(室)等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等。独立设置是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申请独立设置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协议合作则是针对周边医疗资源丰富、自身难以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辟绿色就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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