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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不再对民企缴存公积金“限高”
2014年12月18日 08:3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徐海波 字号

内容摘要:饱受“劫贫济富”质疑的公积金,如何吸收更多用过的人缴存,以帮助其他中低收入职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关键词:公积金;武汉;民企;民营企业;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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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武汉12月17日电(记者徐海波)饱受“劫贫济富”质疑的公积金,如何吸收更多用过的人缴存,以帮助其他中低收入职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通知称,将实施差异化缴存,推行“限高不搞一刀切”,对民营企业放开公积金缴存上限。

  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将公积金缴存额设定在8%—12%。武汉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这一差别化缴存政策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国有企业高管实行缴存“限高”,确保公平合理。

  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在实行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保低”政策基础上,允许缴存的民营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还可根据“白领”、“蓝领”等不同的缴存人群确定不同的缴存比例,帮助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

  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武汉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突破1200亿元,达到1210亿元;同时,公积金个贷率超过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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