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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政府部门将晒权责清单 4668项权力、116项责任市民可监督
2015年11月19日 08:23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袁京 字号

内容摘要:针对人口调控与服务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六种“大城市病” ,本市还针对性地开出“处方” — —专项责任清单。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招,就是“晒单” ,让社会公众看到清单,通过社会监督促进政府部门履职。

关键词:清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模式;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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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就能任性?不!

  北京市18日发布,45个政府部门的4668项行政权力和116项责任清单,将首次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今后,什么事情归哪个部门管,市民只需点击首都之窗等门户网站就能查到。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等六种“大城市病”,北京市还在全国首创性地开出了专项责任清单,杜绝部门间“踢皮球”。

  近年来,北京市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三年来先后精简439项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34项、下放区级政府部门205项,精简比例45%,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的要求。目前,北京市有审批事项864项。

  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放任。昨天,45个政府部门2428项权力的《北京市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届时,连同上半年以清单形式对外公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行政职权,北京市政府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4668项行政职权家底儿,将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之所以建立权力清单,是为了摸清市级部门行政权力的家底儿,进而解决‘法无授权不可为’问题。”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将政府部门的权力家底“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再通过清理调整行政职权推动简政放权,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权运行。

  简政放权后,给企业松了绑,但政府不能就此“大撒把”。在明确政府部门权力边界后,北京市同时给权力运行套上“责任的辔头”——在全国首创“通用+专项”责任清单模式,规范了政府的监管责任。通用责任清单,即面向45个政府部门明确了116项共性责任,规定每个环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什么。“权力清单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和实际工作变动等相应调整,包括行政职权的增加、取消、下放、变更等。”该负责人介绍。

  针对人口调控与服务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六种“大城市病”,北京市还针对性地开出“处方”——专项责任清单。以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为例,共分为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执法协同和其他领域等6部分管理事项,在每一部分都明确了发展改革、环保等市级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了区级政府、街道乡镇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可以说,看到该清单,各单位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企业和群众也知道有问题可以找谁。“随着今后首都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该清单还将不断扩充,如缓解交通拥堵、城市应急管理等。”

  据悉,这两份权责清单已经形成,近期将在首都之窗等门户网站上正式公布。明年一季度前,各区也将公布政府权力清单。

  亮点解读

  法无授权不可为

  ——晒2428项行政职权

  所谓权力清单,就是将政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

  据介绍,北京市在编制权力清单时,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简称“9+X”)进行分类梳理,由于年初已经公布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两类权力清单,此次重点梳理了另外7项权力事项。最终,共认定市级45个部门2428项权力,均为市政府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而对于涉密、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以及拟定政策、制定标准、编制规划等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职权事项,原则上均未列入。再加上市政府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885项和行政处罚1355项两类权力,市级部门“9+X”行政权力共4668项。

  对于尚未对外公布的2428项权力,北京市将采取集中公布与部门分别公布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其中,首都之窗网站将集中公布权力清单目录,包括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别、行使主体;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再分别公布职权的依据、流程图、监督方式等。通过“晒单”,接受社会监督。

  将要公布的2428项职权是如何确定的?

  该负责人介绍,原则上都要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依据,从而把事实依据不充分、部门“红头文件”自定的权力事项挡在清单之外。

  对于以规范性文件设定、实际工作确有需要的行政职权,必须要有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含)以上依据,并暂时归入其他类权力,作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

  经多轮审核精简,最终认定的2428项行政职权与部门首轮自查梳理上报的3460项相比,精简比例约30%。

  “其中,市和区级部门共有1522项职权,这是我们下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厘清层级政府职责分工的工作重点。”该负责人坦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此次只是一次权力的大起底,摸清底数,为下一步简政放权锁定基数,今后还将不断推进政府部门权力“瘦身”和职能“归位”。

  法定职责必须为

  ——亮116项责任清单

  ■45个部门将细化责任

  相对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就像是它的“紧箍咒”。

  所谓责任清单,主要是梳理、明确政府部门的法定责任,以清单形式列出。这个清单,主要解决“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问题。

  “我们认为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责任,必须赋予相应的权力,而履行权力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北京市在全国首创出‘通用+专项’责任清单模式。”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编制通用责任清单,主要是为了规范权力运行,即面向45个政府部门,对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9类行政职权明确了116项共性责任。如行政许可职权,划分为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5个环节;在受理环节,再明确政府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等责任事项,这5个环节共明确了18项共性责任。这份清单经市政府统一公布后,各部门还要结合履职实际对其责任事项进行必要的细化并对外公布,接受监督。

  ■六种城市病有了专用处方

  不少市民深有体会,一些城市管理领域的事情,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出了问题又会互相推诿“踢皮球”。

  为了解决这些职责不清、关系不顺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北京市又为人口调控与服务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秩序治理、违法建设治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六种“城市病”定制了“专项责任清单”。“一定程度上,这个清单相当于在某一领域和管理事项上,各部门履职依据和职责分工的集成。”该负责人说,下一步,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权责清单实施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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