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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有脱离法纪约束的特权者
2016年11月30日 14:36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吴正桂 字号

内容摘要:从革命功臣沦为枪下败类,肖玉璧的教训警示我们:党内不容有脱离法纪约束的特权者。特权不是个人正当权力,而是一种法外之权.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是党风的强腐剂。如果任由特权思想滋生、放任特权现象蔓延,党的性质怎能保持得住?党的宗旨又由谁来践行?特权者占惯便宜、常得实惠,就会抓住特权不放,拒绝按规矩办事。况且流风所及,大权力导致大特权、小权力派生小特权,有权力的用权力、没权力的找权力,政治生态就会恶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只有彻底摒弃特权思想,坚守精神家园,永葆政治本色,才能经得起风雨、经受住考验,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关键词:权力;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肖玉璧;党员干部;脱离群众;法纪;特殊化;人民;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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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时期,身经百战、战功赫赫的老红军肖玉璧,因居功自傲、无视法纪,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最终被执行枪决。从革命功臣沦为枪下败类,肖玉璧的教训警示我们:党内不容有脱离法纪约束的特权者。

  特权不是个人正当权力,而是一种法外之权;不是正常利益,而是利用权力搞特殊、谋私利。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因此,只能“忠实地为人民办事”,不能图自己方便;只能“适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仅满足个别人的需求。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是党风的强腐剂。如果任由特权思想滋生、放任特权现象蔓延,党的性质怎能保持得住?党的宗旨又由谁来践行?

  特权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自视“特殊党员”,热衷于搞一言堂;自诩“特殊人物”,用权任性;自享“特殊待遇”,超标准享受;自居“特殊地位”,无视法纪,等等。这几年,我们党正风肃纪查出的许多问题,背后都有着特权思想的影子。

  特权者最大的思想误区,就是认为搞特殊是权力的“标配”。在他们看来,“如果没特权,当官干什么”“自己贡献那么大,特殊一点不为过”“权力用充分,才不算浪费”。谢觉哉同志曾深刻指出:“我们共产党进城了,当官的特权跟着就来了。很多人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我的亲戚要我帮忙安排工作,觉得这是正常的。我的孩子也觉得坐我的小车,吃得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是正常的。我感到这些对我们党来说,不正常,危险。”

  哪里有特权,哪里就会有不公;谁搞法外之权,谁就会脱离群众。特权者占惯便宜、常得实惠,就会抓住特权不放,拒绝按规矩办事。规则被摧毁、秩序被破坏,就会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况且流风所及,大权力导致大特权、小权力派生小特权,有权力的用权力、没权力的找权力,政治生态就会恶化。不难想见,如果大家不再敬畏规则,而是追逐权力;不是痛恨腐败,而是抱怨没有机会腐败,激浊扬清必定难上加难,海晏河清就只能是镜花水月。

  特权现象是侵害党的肌体的毒瘤,若不能及时割除,就会带来致命的后果。苏共被称为是“在自己葬礼上致富的政党”。在垮台之前,有机构曾做过“苏共究竟代表谁”的调查。调查中,认为苏共代表劳动人民的仅占7%,认为苏共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却占到了85%!正因为党内存在大量“脱离群众、站在群众头上的特权者”,苏共最终走向了亡党亡国的境地。

  我们党对特殊化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早在上世纪30年代初,我们党就采纳了刘伯承同志的建议,确定红军的“司令”称呼后面再加上一个“员”字,意即在革命队伍中不论职务高低,每个人都是普通一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这些都说明了同一个道理:共产党员不能忘记,自己“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搞一次特殊,玷污一次形象;耍一次特权,失去一片人心。我军历来强调官兵一致,在政治上完全平等,在生活上同甘共苦。党员干部要感恩组织、依法用权,决不能谋求权力之外的任何特殊。只有彻底摒弃特权思想,坚守精神家园,永葆政治本色,才能经得起风雨、经受住考验,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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