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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的影响、挑战及对策建议 ——以天津市为例
2014年04月30日 08:00 来源:《华北金融》2014年第01期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 字号

内容摘要:摘要:本文从存贷款定价能力和存贷款利率运行情况两个角度来研究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的影响,通过顶层设计和微观基础两个层面分析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并从宏观顶层设计、微观基础建设以及科学有序监管三个维度提出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建议。在利率市场化以后,包括重新定价风险、收益曲线风险和选择权风险等利率风险都可能加剧,利率波动的频率和幅度将会提高,利率的期限结构也将变得更加复杂,管理利率风险的难度逐步增加,由于利率的杠杆作用。

关键词: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贷款利率;利率风险;定期存款;平均利率;定价能力;信用;利率管理;企业贷款

作者简介:

  摘要:本文从存贷款定价能力和存贷款利率运行情况两个角度来研究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的影响,通过顶层设计和微观基础两个层面分析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并从宏观顶层设计、微观基础建设以及科学有序监管三个维度提出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定价能力,顶层设计,微观基础

  一、利率市场化对天津金融机构影响分析

  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动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经营模式和竞争格局的改变,其中最直接的就是金融机构存款定价机制增强、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反向变动,以及经营行为和业务结构的改变。

  (一)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定价能力影响分析

  1.存款定价有关情况。在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之前,金融机构执行基准利率,定价同质性较强。但在2012年6月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之后,金融机构各自制定挂牌利率,存款定价产生了明显变化,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金融机构自身定价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能根据自身情况设定不同利率水平,利率定价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大型金融机构定价能力要强于小型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由于收入结构、资金来源结构和客户结构的差异对利率市场化的反应不尽相同,一般规模大的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中具有比较优势。三是对短期存款的定价敏感性要强于长期存款产品。目前存款结构中短期存款占重要部分,所以大多金融机构对短期存款比较敏感,一般对短期存款利率选择上浮策略。四是小型金融机构定价灵活性强于大型金融机构。由于小型金融机构自身规模小、灵活性强,能对定价浮动区间进行反复试探调整,存款挂牌利率变动次数较多,而且部分中小型金融机构实行差别性定价。

  2.贷款定价有关情况。由于金融机构对贷款利率定价相对比较成熟,在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后,绝大多数贷款利率仍在9折之上,短期内对金融机构贷款定价影响甚微。金融机构主要以信用等级、期限结构、客户类别、担保方式等条件确定定价标准,同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确定最终利率。一般而言,大型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执行上浮的比例要小于中小型金融机构,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普遍偏高。

  (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运行影响分析

  1.存款利率变动情况。一是活期存款利率平稳,定期存款利率有所下降。在2012年7月份基准利率下调后,活期存款利率维持在接近1.1倍上限水平,比较平稳。而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则有所下降,2013年三季度,天津地方法人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是3.255%,比上季度低了0.103个百分点,比2012年同期低了0.093个百分点。二是存款结构发生变动,活期转定期、定期短期化趋势增强。一方面,活期存款有转定期存款趋势。2013年9月天津市活期存款占全部企业存款的比例比2012年同期下降了3.1个百分点,而定期存款占比比2012年同期上升了1.7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定期存款有长期转短期趋势。2013年9月份,天津市金融机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中1年期以下存款占天津市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比重为61.7%,比上个月增加了7.1个百分点。

  2.贷款利率变动情况。一是贷款企业结构变化明显,中小型企业占比稳步提升。2013年三季度,中小型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为59.2%,比2012年同期提高了0.06个百分点,比上季度提高了1.03个百分点。二是从企业信用等级角度看,优质企业议价能力进一步增强,不同信用等级企业两极分化趋势加大。2013年9月,1级(优质)信用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98%,比监测的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0.41个百分点,而4级信用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则比平均利率高0.61个百分点,企业信用等级越高,获得的贷款利率水平越低。随着利率市场化推进,优质企业定价能力进一步显现。2013年9月,1级信用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2012年同期下降了0.22个百分点,而4级信用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2012年同期仅下降了0.03个百分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间贷款利率差距在扩大。

  二、利率市场化所面临的挑战

  利率市场化能促使金融机构不断增强金融创新和定价能力,优化调整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自我平衡稳健发展,有利于活跃金融市场,提升资金要素使用效率。尽管我国利率市场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可是我国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顶层设计和微观层面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一)宏观层面:利率市场化所需的顶层设计有待完善

  一是存款保险制度以及金融机构退出、并购方面仍存在立法空白。二是基准利率尚待完善。SHIBOR3个月以上期限交易较少,国债产品中1年期以内的国债较少,使SHIBOR和国债利率曲线期限的完整性受到影响。三是利率传导机制不够通畅。金融市场间联动性较差使得利率传导受到影响。四是存款计结息方式有待改进。目前储蓄活期存款按照结息日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这使活期存款利率调整存在回溯问题和无效性问题。而且,目前存款计结息规则灵活性较差,存款期限种类较少。

  (二)微观层面:金融机构仍存制约因素

  一是产品定价能力仍有待提升。从天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情况看,大型银行分支机构的自主选择权有限,灵活性较差,而地方法人的风险定价能力总体并不高,多数还停留在建立了简单制度的层面,实际定价以追随大行为主,风险溢价测评体系、内部转移价格制度和资本约束制度等较为滞后。二是利率风险控制尚显不足。在利率市场化以后,包括重新定价风险、收益曲线风险和选择权风险等利率风险都可能加剧,利率波动的频率和幅度将会提高,利率的期限结构也将变得更加复杂,管理利率风险的难度逐步增加,由于利率的杠杆作用,这种变化还会迅速地影响到存款、贷款、投资以及其他货币交易等敏感性业务领域。目前,不少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对利率风险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对利率走势的预测、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较弱。三是金融机构资本补充压力较大。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但是,随着2013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通过发行次级债等方式补充二级资本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金融机构更加依赖内源融资,即通过提升自身盈利水平来不断增强内生性资本补充能力。利率市场化后,净利差会收窄,这将影响到金融机构的留存收益,若维持内源融资规模不变,只有提高利润留存比率。但目前金融机构的利润留存比率普遍较高,进一步扩大留存比率的空间非常有限。即使提高留存比率,又会降低股东的股息收入,减少对现有和潜在投资者的吸引力。总体来看,利率市场化后金融机构的资本管理压力会显著加大。

  三、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已经基本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存贷款利率中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也完成了“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下一步利率市场化的顺利推进有赖于宏观顶层设计、微观基础建设以及科学有序的监管三者协调推动。

  (一)构建稳定的金融宏观环境

  一是建立利率市场化推进委员会,协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共同推进整体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工作。建议参照美国和欧盟做法,由央行牵头三会以及银行业协会配合组建跨部门的利率市场化推进委员会。一方面,研究完善利率市场化配套政策体系,逐步建立金融机构退出、并购等方面法律体系,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不断提高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丰富市场化产品和多元化市场交易者,减少金融市场间割裂,增强利率传导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大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力度,各部门及时交换市场利率波动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等相关信息和数据,共同分析、判断其中蕴含的风险性苗头,有效防止利率波动产生的跨行业风险及跨境风险。同时,学习借鉴香港银行公会的经验,建立同业自律和市场协同定价机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商业银行理性经营,自律发展。二是完善利率收益率曲线。进一步扩大SHIBOR报价行总类和数量,增强3个月以上产品的影响力,公布SHIBOR利率形成机制,并按期检查该机制是否运行良好,尽快推出1年期以下国债品种,从而促进完整市场利率曲线的形成。三是改进存贷款计结息方式。将储蓄活期存款计结息方式更改为分段计息。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在规定利率期限结构和利率上限内,自主确定存款利率区间档次、利率水平以及利率重定价方式。如,可以逐步试点缩小计结息期限,按季改为按月。

  (二)培育健康的微观基础

  1.大力提升金融机构资金定价能力。一是按照收益和风险对称的原则,加快建设按产品、客户和部门进行细分的财务管理机制,真实评价客户综合贡献和产品盈利能力,为金融产品的合理定价提供依据和标准。二是开发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评级系统,使其能够正确地评估贷款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实现对风险的有效度量和评估。

  2.提高利率风险管理能力。一是构建风险内控机制。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银行稳健利率管理的核心原则,积极推进自身的利率风险内控制度建设。二是加快利率风险相关数据搜集整理和建模工作。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加快数据的搜集整理,建立利率预测模型,以更精确地分析度量利率,规避利率风险。三是通过资产负债管理创新,完善缺口管理,有效运用管理利率风险的一些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工具,如利率期货、利率期权、掉期等进行对冲风险,进行利率风险的分解和组合,缩小利率风险缺口。

  3.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实现盈利模式多元化。一是巩固和拓展传统的“基础型”中间业务,发展比重大、客户基础好和低风险的业务,如代付业务、代客理财等。二是继续完善、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兴中间业务,向企业和个人提供附加值更高的产品和服务,如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三是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加大风险度较高的信用性、融资性业务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增加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四是引进先进的电子技术和经营理念,不断改进中间业务服务,变一般性服务为个性化服务,切实做到方便、安全、高效和快捷。

  (三)健全市场化的利率管理体系

  放开利率管制并不意味着让金融市场处于无政府状态,利率市场化与利率管理并不矛盾。市场化的利率管理是以维护自由竞争和市场定价为前提,旨在弥补市场机制功能缺陷,恢复市场体系内在作用。利率市场化会增强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可能会增加为了追逐高利润而投向高风险行业的信用风险,甚至由于存款搬家导致流动性风险。因此加强利率监管显得迫切而必要,要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利率管理体系,加大对利率有关情况的监测管理。然而不同机构对于利率市场化的忧虑并不一样:大型金融机构担心中小型金融机构扰乱市场,中小金融机构则害怕大型金融机构联合起来操纵价格。因而,要在进一步加强利率管理的基础上对不同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一方面,积极发挥大型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的导向标作用,谨防其联合操纵价格。另一方面,适度保护中小金融机构,可考虑借鉴国外模式,如德国储蓄银行协会,建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联盟,通过业务方面的广泛合作,在坚持自身业务特色的情况下,充分挖掘行业联盟可以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和协同效应,在提升中小机构竞争力的同时,也有效提高防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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