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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结果复查制度化将促高考更趋公平
2014年05月28日 16:02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李海楠 字号

内容摘要:而党政领导一并问责的力度亦可言严厉,毕竟,相比于此前的无人监管,责任上移的初衷正是要确保招录方式严守公平,换言之,这也可算是对国家积极促进高考更趋公平的有力补充。

关键词:制度化;公平;高考;招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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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近日下发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国家将完善招生录取结果复查制度。其中,对今年高校的招生录取结果,尤其是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结果,教育部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抽查高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尽管对高校录取结果进行抽查的惯例早已有之,但一直以来,其仅在小范围内适用,甚至在我国招生制度改革的浪潮下,大有隐姓埋名的趋势,早已难觅踪迹。此次,教育部重申对录取结果复查,更在明确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的同时,将复查职能制度化。对此,外界赞许之声虽占主流,但仍有观点认为,将复查推向制度化仍难以有效抑制当前普遍存在于各类高校招生过程中的乱象,对根治招录腐败以及权力寻租而言更是杯水车薪。

  然而,在当前教育改革迈向深水区,国家致力布局基础教育更趋均衡,高等教育对接发展需求的大背景下,将高校录取结果复查制度化仍然值得乐见。众所周知,作为相对公平的选录方式,高考一直被公认为广大学子寻求身份转变和晋升的重要渠道,也正是由于其长期有着“一考定终身”的意味,一系列诸如变相加分、指标点招乃至权钱交易的现象也不断浮出水面。

  尤其是在2003年以后,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原本是意在结束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历史的重要举措,亦深受高考招生乱象丛生的左右,弄虚作假、钱分交易等更是多发,由此也导致时下高考招生的公平性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其权威性更受到全社会各方的普遍质疑。

  《通知》要求,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考生报名申请、笔试答卷材料及面试录像要报本校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备查。对在抽查和复核中不达标或通过“点招”等途径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倒查追责。

  值得强调的是,在追责方面,《通知》指出,对泄露高考试题等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点招”违规录取案件,以及通过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钱权交易”违规录取的案件,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可见,诸如全程录像、备案备查等手段可言智慧,在形成威慑之余更利于证据保留;而党政领导一并问责的力度亦可言严厉,毕竟,相比于此前的无人监管,责任上移的初衷正是要确保招录方式严守公平,换言之,这也可算是对国家积极促进高考更趋公平的有力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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