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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超十万亿 优惠政策覆盖九成以上小微企业
2015年01月09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丽辉 吴秋余 字号

内容摘要:2014年,全国税务机关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大、减税力度大等不利因素影响,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全年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首次突破10万亿大关,增长8.8%。

关键词:税务部门;税务机关;税收优惠;服务规范;税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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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从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全国税务机关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大、减税力度大等不利因素影响,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全年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首次突破10万亿大关,增长8.8%。

  2014年,国家新出台大的税收优惠有12类28项,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由事前审批改为备案、将核定征收企业纳入优惠范围等举措,使小微企业受惠面进一步扩大到90%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2014年,在保持税收平稳增长的同时,税收改革在主动攻坚中实现新突破。今年将稳步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消费税改革,积极推动清费正税,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积极研究和认真落实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税收措施。

  2014年,税务总局制定试行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通过规范9大类212小类1120个办税流程,做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从今年3月1日起,升级版的纳税服务规范将在全国实施,实施范围将从县级税务机关拓展到市级、省级税务机关。今年将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分批推出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抓紧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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