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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发布
2015年06月16日 11:24 来源:中国皮书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  本文摘自2015年3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3(2015)》。

关键词:蓝皮书;法治;司法;行政审批;教育;立法;法院;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简政放权;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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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精读 | 2015年《法治蓝皮书》

  1. 政府法治以简政放权为主线、推进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2014年,国务院分3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7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国务院要求彻底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国务院各部门所有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面向地方政府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游离于《行政许可法》之外、面向行政相对人的非许可审批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行政审批大幅瘦身。

  推进阳光政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2014年,国家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几乎所有重点领域都在信息公开方面有所突破。阳光执法理念下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领域信息的公开,均得到全面深入推进。

  蓝皮书建议,要避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形象工程,防止玩数字游戏。法治蓝皮书还提出,减少政府管理过程中的运动式、选择式执法,保证执法的严肃性、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贯性。

   2014年,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广受诟病,安全事故频发,政府管理中频频采用的限行、限购、收费、罚没、应急等措施未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政府管理能力和公信力却不断面临新的挑战。2015年,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规范收入管理,增加收入支出的透明度,如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过路费、停车费、官办慈善募捐、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可以考虑从中拿出必要资金用于解决环保、交通、教育等民生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2. 未来应摒弃司法改革神秘色彩,充分听取民众意见

  蓝皮书指出,2014年,司法改革方案这一关系重大的文件从起草,到论证,甚至到出台,都处于秘而不宣的状态,各试点法院讳莫如深、避而不谈,一项本应由全民参与讨论并广泛听取各界尤其是基层法官诉求的工作,最终只是由少数人捉刀拟定。这种神神秘秘、闭门造车的改革方法应当摒弃,因为其直接关系到相关改革能否最终落地,而这都有待在2015年加以逐步验证。

  2015年,司法机关将结合近年来复查冤案的情况,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改革刑事诉讼制度。以审判为中心是一个革命性的改革目标,是以树立司法权威、加强法院审判职权为突破口的司法改革路径,涉及整个刑事诉讼理论的重大突破,涉及《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的完善,涉及各种法律间关系的调整,涉及观念、制度、机制、做法的转变。实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模式有助于解决刑事诉讼活动整个过程中,审判活动相对于侦查、起诉、执行等活动的地位问题,有助于解决审判机关、审判活动和其他机关、其他活动之间的关系,使法院对侦控程序的审查获得正当性。在侦、诉、审三种刑事司法职权的配置中,以审判为中心有利于保障法院对侦查、公诉机关的制约,有效推动侦控程序的法治化。展望2015年刑事司法改革,刑事诉讼以时间为序的阶段化推进模式将逐步改变,法院对侦查的司法控制将逐步加强;警检关系将逐步调整,侦查从属于起诉,起诉指导侦查。最后,审判的中心地位决定了证、辩、判均在法庭上进行,确立口供、证人证言作为定罪根据的严格条件,严格非法证据的排除,限制使用笔录性质的证据材料,避免书面审等。法治蓝皮书指出,减刑、假释案件管理日趋严格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号)明确要求,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上网向社会公示,包括罪犯原犯罪主要事实及刑期,提请减刑、假释的理由依据,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依据等;凡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律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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