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年4月,一则落款时间为2015年4月3日,名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的文件在网上流传。某些能力稍显不足的青年法官会对自己将来的职业发展做出预判,影响其决定。
关键词:法官;北京法院;待遇;辞职压力;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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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法官离职为哪般
压力大、待遇低成离职主因,员额制令部分年轻法官心存疑虑
今年4月,一则落款时间为2015年4月3日,名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的文件在网上流传。
其中规定,对于在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的行政编制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如果享受了住房分配、公费求学深造、挂职交流、配偶进京落户等政策,那么不管其是否已满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均需要再延长5年的服务期限。
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源于2008年7月16日,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上述在网络上流传的文件还提到,因辞去公职事宜出现违反纪律情形的,视情形给予开除等处分。
而根据公务员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被开除过公职的,不得再被录用为公务员,也不能获得律师执照。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上述文件与西城区人民法院联系采访,截至发稿前,西城区人民法院未做出回应。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进行之际,这份网上流传的文件以及法官流失问题再次引发人们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