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这一基础上,除了依赖于社会、市场机制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政府也应该积极通过引导、培训、补贴、购买公共服务等措施来支持社会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从而促进相关组织的发展,履行政府提供正义服务的基本职能。
关键词:正义;普通公民;司法体系;公共服务;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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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而在这一进程中,存在很多环节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法律的制定、执行、司法体系的完善等。然而,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往往被忽视,那就是要致力于减少“正义距离”。
所谓“正义距离”,顾名思义,是指当一个普通公民在现实中遭遇不公后,能够从公共机构获取正义的最短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空间距离是指地理上的远近,时间距离是指等待时间的长短。无论从哪个维度衡量,“正义距离”过长都是当前依法治国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而缩短“正义距离”,则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也应该是重要的衡量指标。
“正义距离”过长将带来严峻社会问题
当代中国一个普遍现象是普通公民的“正义距离”过长。以现实为例:大量公民在遭遇到不公正对待时,为什么不就近寻求解决而是采取越级甚至到中央上访的方式?这正是因为,在广大普通公民基于现实生活而形成的认知中,作为最高政府所在地的首都才是正义之源,才能够解决自身所遭遇的不公问题。从这个意义来讲,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南北东西都愈五千多公里的庞大国家而言,如果只有首都才是正义之源,那么无论如何,这个“正义距离”都是极长的。
而从时间距离而言,如果公民在现实中遭遇的不公正境遇,要花费几年乃至数十年的时间才能够得到公正对待,这一时间维度的“正义距离”也是极长的。
“正义距离”过长虽然好过没有正义,然而其对于整个国家、社会,乃至普通公民的危害都是极大的。就普通公民而言,“正义距离”过长,使得正义的获得成为一个虽然存在但是极为遥远的现实,那么普通公民在遭遇不公后,由于遥远的“正义距离”,大部分只能选择忍耐,或者采用自己的手段私下解决(往往是不合法的),只有当遭遇了极为重大不公对待时(如涉及生命、人身安全、基本生计等),才会选择迈过遥远的“正义距离”去寻求正义。这就使得大部分普通公民所能够获得的正义远少于非正义,很可能导致个人普遍对社会正义这一国家应向全体公民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失去信心,进而对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政府失去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