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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纠纷再婚老人诉儿子索赡养费
2014年08月05日 09:1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黄辉通讯员江永平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判决支持老人要求儿子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的诉请。

关键词:老人;赡养费;再婚;养老;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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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江永平 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判决支持老人要求儿子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的诉请。

  现年64岁的老人陈建国退休后,患有支气管炎等病症,每月虽可领取千余元退休金,但因治病花费过多生活较为拮据。2007年,儿子陈星成家后,陈建国再婚,日常开支随之增加。无奈之下,老人只好要求儿子陈星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但儿子对老父再婚之事非常反感,拒绝了老人的要求。经调解无果,2014年7月8日,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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