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经济体制改革由易而难、由外围向核心推进,利益冲突、利益摩擦在不断增加,改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改革中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趋于复杂化,客观需要以必要的制度和法律来保障改革,通过建立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约束机制;利益;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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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蒋跃新作
经济体制改革由易而难、由外围向核心推进,利益冲突、利益摩擦在不断增加,改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改革中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趋于复杂化,客观需要以必要的制度和法律来保障改革,通过建立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良好环境,形成有利于深化改革、保护改革、促进改革、减少改革风险、提高改革效率的运行调控和安全保障机制。
建立经济体制改革的运行监测与调控机制
要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共识导向”的原则,即以解决改革时间表上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社会各界最容易达成共识的环节为导向,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从正在推进的、即将启动的、近期要突破的、长期要努力的等四个层面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方法和步骤,力求改革效益的综合化和最大化;率先启动那些具有明显效益且有利于稳增长、惠民生、控风险的领域推进改革,以改革总揽全局,以改革稳增长、保稳定、促开放;要加强对重大改革问题的调研论证,凡是涉及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要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要在倾听基层一线声音,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和思想库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参谋咨询作用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使“自上而下”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使改革决策的过程成为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过程,推进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最大程度上减少改革误判;凡是有损群众利益,群众不满意、不支持、不答应的改革措施,坚决不予出台。对那些出发点是好的,方向是正确的,但群众一时不理解的,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得支持后再予以推行;强化和发挥体制改革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摆脱和超越部门、地区利益的基础上,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出台各类体制改革措施,统领经济体制改革;注重改革方案实施的运行监管、及时反馈和快速反应,在更大范围内推动改革。
建立健全有利于深化改革的利益协调与补偿机制
改革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包括中央与省上、省上与市县乡、集体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以及城乡之间、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等。改革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保障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经济利益,把争取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部署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来全盘考虑,使改革成果切实为广大民众所共享;要照顾和体现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利益,对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受损者或者利益弱化者加以补偿,强化和保障社会公平,维护市场主体的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权,防止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现象发生,形成扶贫、扶弱的社会救济与社会援助制度;为了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畅进行,建议在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构建全面深化改革的利益补偿机制,确定补偿的方式、范围、重点和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