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题:释放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谈民政领域简政放权。
关键词:社会组织;监管;释放;活力;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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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题:释放社会组织活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谈民政领域简政放权
新华社记者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以来,一系列简政放权举措持续发力,大大激发市场活力。民政领域简政放权工作进展如何?对社会组织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民政部有哪些新举措?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24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民政领域的简政放权“路线图”
顾朝曦:自去年初以来,民政部主要做了几方面工作:
一是取消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确认,民政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2项,2013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大项1项,即“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子项3项,即“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是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调整力度。民政部2014年拟再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等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拟将“烈士评定”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目前此调整计划已报国务院审改办审核。
三是积极落实工商登记审批改革。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