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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重思想,清华重操作 高校章程,再迈关键一步
2014年10月10日 07: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邓 晖 字号

内容摘要:首设监察委员会,校长禁入学术委员会……自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就备受瞩目的北大、清华两校8日发布学校章程,标志着我国两所最高学府同时有了自主管理规程。

关键词:章程;北大;清华;高校;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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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设监察委员会,校长禁入学术委员会……自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就备受瞩目的北大、清华两校8日发布学校章程,标志着我国两所最高学府同时有了自主管理规程。这是自去年9月教育部首批核准中国人民大学等6校章程,实现大学章程从无到有的突破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又向前迈出的关键一步。

  “鉴于北大、清华在中国高校中的特殊地位,其章程生效本身就具有标杆作用。因此,尽管它们不是教育部第一、二批核准的大学章程,但其意义不可低估,甚至可以说其章程内容将奠定中国大学制度建设的基准。”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马陆亭如此评点。

  同日经核准发布的还有中国农大、南开、浙大、中南大、中山、电子科大、西安交大7校章程。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除已核准发布的32所高校章程外,还有15所985高校章程均也完成核准,将于近期发布。

  北大重思想,清华重操作

  新核准的9校章程中,“政校分离”“去行政化”成为共同的精髓。北大首设监察委员会,对校长负责,独立行使监察职权;清华明确规定,校长禁止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创新举措均引来强烈关注。

  “人”,则成为新核准章程的关注焦点。北大章程中,学生不仅首次被吸纳进入学术委员会,还有机会参与监察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9校章程还一致把“教职工”或“学生和教职工”单独作为一章,写明其权利、义务等。

  “若要谈亮点,我觉得共同点是非常重视大学的依法自主办学地位和人的地位。如清华提出‘学校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需要,自主调整办学行为,创新教育思想、理论和实践,以实现发展目标’。北大提出‘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师生为根本’‘学校坚持学术自由、大学自主、师生治学’等;不同点是北大章程思想性更强,清华则操作性更强,这是这两所著名大学的特点所在,也将在这两大方面上影响中国高等教育的未来。”马陆亭说。

  此外,还有专家认为,9校章程在回应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呼声上也作出了有益探索。“如北大、中山、西安交大等都把学术组织或教学科研机构单列为一章,强调了学校各专业学术组织、学院及校属研究机构的职责、组成原则、管理办法等。”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综合研究室主任陈立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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