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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为防错案1753人未被批捕
2015年01月27日 19:44 来源:新华网 作者:涂铭 熊琳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27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介绍,2014年,为防止冤假错案,全市检察机关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

关键词:北京市;批捕;人民检察院;冤假错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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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涂铭、熊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27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介绍,2014年,为防止冤假错案,全市检察机关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

  据介绍,2014年,北京市检察系统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

  此外,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起诉标准,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证言,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

  2014年,北京市检察系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120件,占31.2%;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37人,同比上升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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