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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销售理财产品须录音录像 《关于开展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的意见》
2015年02月09日 08:3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广东银监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的意见》,要求辖内所有银行网点在2015年底前对高风险理财产品和其他所有代销产品(包括保险、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私募股权基金等)销售过程实施录音录像同步监控。

关键词:理财产品;录音录像;销售;银行;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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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广州2月7日电 (记者李刚)广东银监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的意见》,要求辖内所有银行网点在2015年底前对高风险理财产品和其他所有代销产品(包括保险、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私募股权基金等)销售过程实施录音录像同步监控。

  广东银监局要求,商业银行网点应设专区或专柜销售高风险理财产品和所有其他代销产品,并对销售人员就产品关键交易信息及风险的提示,以及客户对上述提示确认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商业银行应积极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加强相关信息的管理,切实保护客户隐私,录制形成的影音资料仅用作有权部门处理纠纷、应对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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