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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党干校系统第十九次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第二十三次优秀科研成 果奖评奖的通知
2015年03月31日 16:54 来源:黑龙江省委党校 作者:科研处 字号

内容摘要:各市(地)党校、省直机关党校、农垦总局党校、森工总局党校、哈铁路局党校、省妇干院:为充分调动全省党干校系统教研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出精品力作,推动全省党干校系统整体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

关键词:干校;新版本;Flash;Adobe;Player

作者简介:

  各市(地)党校、省直机关党校、农垦总局党校、森工总局党校、哈铁路局党校、省妇干院:

  为充分调动全省党干校系统教研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出精品力作,推动全省党干校系统整体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黑龙江省党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十九次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第二十三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奖活动。现将评奖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

  1. 各市(地)党校接到《评奖通知》后负责通知所辖县(区)党校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2.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时限, 严格剔除超过时限的材料 。

  3. 4 月23 日 前 请各单位将汇总的 成果奖申报项目登记表、组织奖申报表 电子版发至省委党校邮箱。 电子版 Word文档名称 规范书写要求为“单位+姓名+材料名”。

  4. 4 月30 日 前 请将申报的有关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费、参评成果及反馈材料原件、匿名复印件和组织奖抽查材料原件等)邮寄到省委党校科研处。

  二、参评材料时限

  1. 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材料的时限为 2014年3月1日 —2015年2月28日。省党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对参评材料采取抽检方式,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请申报单位严格把握所报材料的真实性。

  2. 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材料的时限为 2013年3月1日 —2014年2月28日。参评材料需提交参评成果及反馈材料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3份 (复印件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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