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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外派董事监事履职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第二期)的通知
2015年06月30日 10:55 来源: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及监管企业,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董事、监事的履职能力,促进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的完善,推动企业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级经理;学院;履职能力;董事;监事

作者简介: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及监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董事、监事的履职能力,促进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的完善,推动企业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定于 2015 年 11 月举办企业外派董事监事履职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二级单位和地方国资监管企业(含下属企业)派驻控股、参股企业的专职董事和监事。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与转型调整、中国企业未来发展的战略思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优化、构建高效高管团队、决策者的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董事会规范化运作与决策实务等。

  本研修班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把握国有企业经营面临的新形势,通过对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机制、企业内部控制等内容的学习和典型案例分析,旨在提升国有企业外派董事监事履职能力,提高国有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 培训时间: 2015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6 日, 7 月 1 日报到。

  2. 培训地点: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标准请电话咨询。

  食宿由学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费及食宿费可选择电汇、支票、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其中,培训费于报到日之前 7 天全额支付;食宿费于报到当日预交押金,退房时进行结算。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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