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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吉林检查
2015年09月19日 07: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逸吟 字号

内容摘要:9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吉林检查。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吉林;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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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长春9月18日电(记者王逸吟)9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吉林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带队检查时强调,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重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境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吉林省政府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汇报,深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的学校、文化单位和农户家中现场检查,并与少数民族干部座谈。

  张平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一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根基,维护国家统一,依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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