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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各培训班次学习的通知
2016年01月27日 14:06 来源:江苏省委党校 作者:人事处 字号

内容摘要:根据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关于201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具体班次如下:中央党校各班次:国家行政学院各班次:请教研人员个人申报,并经教研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于2月2日前报送人事处,学校将综合考虑选派人员参加。

关键词: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校;培训班;报名;学习

作者简介:

  根据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关于201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具体班次如下:

  中央党校各班次:  

班次 

  学员对象 

学习时间 

名额 

教研与管理骨干理论研修班第五期 

教研与管理部门领导 

3月1日至4月29日 

1 

教研与管理骨干理论研修班第六期 

教研与管理部门领导 

9月1日至11月4日 

1 

  经济学师资培训班 

  从事经济学教学的骨干教师(副高职称以上) 

  3月1日至3月29日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师资培训班 

  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教学的骨干教师(副高职称以上) 

  11月15日至12月16日 

1 

中共党史师资培训班 

  从事党史教学的骨干教师(副高职称以上) 

  11月15日至12月16日 

1 

报刊总编辑培训班 

  主要报刊总编辑(执行编辑) 

  3月1日至3月5日 

1 

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 

  5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或为教学科研中业绩突出的副高级职称的教研部负责人 

  5月3日至5月30日 

1 

  国家行政学院各班次:  

班次 

学员对象 

学习时间 

名额 

公共管理师资培训班 

从事公共管理学教学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 

9月20日至9月27日 

法学师资培训班 

  从事法治教学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 

7月5日至7月15日 

经济学师资培训班 

  从事经济学教授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 

7月5日至7月15日 

社会治理师资培训班 

  从事社会治理教学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 

12月6日至12月16日 

  

  请教研人员个人申报,并经教研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于22日前报送人事处,学校将综合考虑选派人员参加。

  联系人:郑循祥,电话:13815895251,8338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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