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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通知
2016年05月10日 15:02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开题;开题报告

作者简介: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举办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通过个人阐述、专家审核等环节确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内容,旨在监督和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根据《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博士研究生修满学分并通过学科综合考试后方可进入论文开题报告阶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一般在本年级第四个学期进行,不能按期履行开题报告的博士生可往后顺延,但必须在答辩前一年完成开题报告论证。开题报告论证会由博士研究生所在部门自行组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及标准格式已发班级公邮)。

  请 2014级各博士研究生(包括 2012级、 2013级未完成开题报告的博士研究生)于 2016年 5月 31日前完成开题报告论证工作,并将完成的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处。

  学位处地址:主楼 143房间;

  联系电话:常薇, 68929819。

  

  

  研究生院学位处

  2016 年 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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