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着眼于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全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巡视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效。
关键词:制度;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历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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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着眼于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全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巡视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为新时期的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
作为行政监察的重要形式,传统的巡视制度在我国古已有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注意吸收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有益经验,逐步建立起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巡视制度。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建立专门巡视机构,不断完善巡视制度的基础上,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监督,巡视工作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实现形式。
一、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巡视工作概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巡视工作随着党的队伍扩大和指导革命斗争的实践需要而产生和发展,逐步建立起与党的工作相适应的巡视条例、制度和工作方式方法
早在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对建立党内巡视制度进行过探索。1922年7月,为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明确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这是党的文件中最早规定设立中央分派各地指导工作的特派员,开始创立特派、巡视的工作方式。 1925年中央扩大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决定“增加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使事实上能对于区及地方实行指导全部工作”。这是中央重视巡视工作的开端和标志。
1927年在武汉召开的党的五大,首次选举产生了以王荷波为主席的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专门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但由于当时复杂的历史条件及王荷波牺牲,中央监察委员会没有真正开展工作。1927年8月召开的八七会议,决定在建立北方局、南方局和长江局等中央派出机关的同时,派出巡视员到各级党组织指导工作,帮助各地恢复和整顿党组织。当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应当开始建立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制度”,并向各级党部派出巡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