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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教授: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 ——专访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张恒山
2014年11月05日 16:06 来源:南风窗 作者:记者 张墨宁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事业得到推动的根本保证,而党自身守法,更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第四,党员干部要遵守的个人行为规范要有党内的征求意见,要由党的代表大会通过。

关键词:治国;中央党校;专访;政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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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事业得到推动的根本保证,而党自身守法,更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时,要坚持的第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也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中国迈入全面依法治国时代,执政党与法之间的关系是首先需要理清的问题。对此,本刊专访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张恒山。

  党要带头守法

  《南风窗》:从四中全会《决定》来看,党的领导被一再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党与法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张恒山: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未来的发展要坚持党的领导,一个民族需要核心力量,依法治国这个事业也需要党的领导。但是不能把党的领导等同于党凌驾于法治之上。党领导依法治国而党自身不在法律的治理之内,那就失去了依法治国的原意。党要守法,这是党的依法执政的含义。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大会上,就提到了党的依法执政的三大主要内容,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1981年中央发布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了,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从十二大开始,党章中也增加了一条,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宪法也规定了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违反宪法。所以,党要遵守宪法、法律不存在任何理论争议,也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中国法治建设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党组织要守法。中央决定有关改革的方案措施要有法律依据。这也是四中全会《决定》中所讲的,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各级党委做决策要守法。所以,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事业得到推动的根本保证,而党自身守法,更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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