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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答记者问
2016年02月22日 08:44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书华 范伟 字号

内容摘要:“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我国民政事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关键词:十三五;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李立国;民政;民政工作;民政事业;标准化工作;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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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

  记者:李部长您好。“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我国民政事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您看来,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将面临哪些新的挑战?

  李立国:“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

  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分别兜好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由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由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在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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