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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努力提高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4年10月10日 08:4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这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决策部署,交流试点工作经验,研究推进试点工作,同时,对下半年政法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谋划。

关键词: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政法工作;形势;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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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决策部署,交流试点工作经验,研究推进试点工作,同时,对下半年政法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谋划。

  一、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按照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政法单位经商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党委,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下一步,上海市委政法委要按照中央已经批准的《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工作;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省委政法委要根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完善试点方案,按程序报中央审批后启动试点;其他地方可根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试点方案,报中央同意后开展试点。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知难而进、攻坚克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需要物质层面的民富国强,而且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法治是重要标志。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多年来司法工作的实践表明,只有从体制上进行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各级政法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紧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面临的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特别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涉及深层次的体制调整,难度很大。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不仅需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而且需要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胆识和勇气。现在,历史的重任已经落到我们肩上,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勇于担当,决不能退却、推诿。希望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以勇往直前、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完善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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