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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时代特色和法治精神的理性思考 ——学习《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的体会
2015年05月11日 08:4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姜伟 字号

内容摘要: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近日已由中国长安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关键词:思考;法治精神;综治;政法工作;工作

作者简介:

  《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近日已由中国长安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因工作关系,我有幸在出版前研读了书稿,对罗干同志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思考和论述有了系统、深刻的认识。书中许多文稿阐述的思想观点、提出的工作部署要求,至今读来仍启人心智,有着现实意义。

  罗干同志长期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其中自1993年至2007年担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主任,直接领导政法综治工作。《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收录了他这一时期的讲话、报告、谈话、文章等共81篇,绝大部分系第一次公开发表。全书体现了在我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世纪之交,党中央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记载了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政法综治工作的前进步伐,反映了罗干同志作为党中央集体当时的重要成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过程中对于政法综治工作所作的经验总结和宏观思考,展现了他治国理政的智慧和领导风范。这些重要论述,不仅对于指导当时政法综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新形势下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语言简练、文风质朴,蕴含了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一系列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思想、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党的领导作为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罗干同志旗帜鲜明地指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在新形势下,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2005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他全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政法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捍卫宪法原则,高度自觉地服从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法基层单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决不能有丝毫的动摇。”2006年,他积极推动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之一,在全体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体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他强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加强又要改进,“党的领导要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插手、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不指派政法机关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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