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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到治理须领导模式转型
2015年06月15日 02:28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罗宗毅 字号

内容摘要:今天,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主流话语和普遍共识,但仍然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习惯于依靠行政权力发号施令,继续沿用过去一些旧的领导方式方法解决问题,其做法与当今依法治理的要求大相径庭。

关键词:治理;管理;领导干部;领导模式;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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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主流话语和普遍共识,但仍然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习惯于依靠行政权力发号施令,继续沿用过去一些旧的领导方式方法解决问题,其做法与当今依法治理的要求大相径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习惯于仅靠行政命令等方式来管理经济,习惯于用超越法律法规的手段和政策来抓企业、上项目推动发展,习惯于陈旧的计划手段、强制手段完成收入任务,这些办法必须加以改变。”

  可见,在由“管理”走向“治理”的路上,领导干部如何尽快走出不适合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传统领导行为模式的误区,转换领导方式,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领导行为方式有哪些

  当前,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的传统领导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行政命令型”做法。用这种方式工作的人,信奉权大于法,有权就可以藐视一切,将个人置于法律之上、群众之上,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开展工作,认为公权力是用来管控私权利的,自觉不自觉地要求群众履行义务多,主动保护群众少;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协商疏导少。在对待群众利益诉求时,盛气凌人,以权压人,习惯“爱你没商量”式的“为民做主”。那种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法推动发展、追求政绩的做法,均属“行政命令型”做法。

  “疏通关系型”做法。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遇事“找熟人”“走关系”而不是“走法律”的工作路径。为了地方发展,不走法定程序,往往通过整合人脉资源和人情关系,向有关权力部门要政策、要资金、要项目,“跑部钱进”。其主观用意也许是好的,采用的方法往往也是出于无奈。但这种“重情轻法”的做法,脱离法治轨道,导致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甚至产生腐败。例如:一段时间以来,“争高铁”成为热词。一些地方领导围绕高铁走线、设站,发动各种资源,四处奔走斡旋,托人情,找关系,打“悲情牌”或“优势牌”,非要争取高铁站在本地落户不可。从“争高速”到“争机场”再到“争高铁”,走正当程序争取未尝不可,但热衷于“跑领导”“跑部委”“跑专家”,找关系“通融”,用人情“摆平”,借权力“开路”这些做法,除了受地方保护和局部利益驱使之外,也折射出了法律规则意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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