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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为官不为”需要精细化
2015年08月19日 08:13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陕西省旬阳县委书记 梁涛 字号

内容摘要:”把问责从“有错”向“无为”延伸,让制度执行到人到事、问责惩处见人见事,我们就能实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目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落在基层。

关键词:治理;为官不为;问责;制度;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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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对“为官乱为”有惩戒,也要对“为官不为”有办法。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如何铲除“太平官”的生存土壤?如何革除庸懒散的病灶?

  “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对于基层来讲,思想教育要通天线,也要接地气;制度建设,既要严明纪律,更要明确责任。经验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不仅作风建设没有后盾,从严治党也会失去保障。

  在基层实践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什么叫“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是抓落实的。如果没有因地制宜,对上级的要求只停留在精神传达层面,把规矩念一念、把文件抄一抄,上级的要求就会在落实中落空;如果既定的任务不能深化细化量化,只是喊口号、踩油门,那么必然是表面热闹、原地打转,甚至“安排部署时重要,强力推进时次要,任务紧急时不要”。

  因此,对于基层来说,治理为官不为,避免庸懒散等现象,既要有认识论,更要有方法论。关键就在于提高工作的精细化水平,避免出现制度规定“牛栏关猫”的现象。换句话说,既要明确要求,也要切实可行,既要有“质”的把握,也有“量”的判断,避免使制度成为橡皮筋,避免让问责流于形式。

  今年,为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从严管理干部,我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制定了《旬阳县庸政懒政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办法》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履职等8大类63种庸政懒政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力图建立高效的督办落实机制、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畅通的投诉举报机制、规范的监督评议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依照《办法》大力整治不愿干事、不会干事、不守纪律的现象,全方位树立“三严三实”的行为准则。

  抓落实,“落实”举措本身也要落实。为了确保《办法》的落地执行,我们还制定了《旬阳县治庸治懒明察暗访工作办法》,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定期集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职能,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察庸懒问题,以“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和毅力,坚决对“不干事,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让群众反感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提效益”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把问责从“有错”向“无为”延伸,让制度执行到人到事、问责惩处见人见事,我们就能实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目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落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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