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追溯党的文献可以看出,自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概念到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五大建设内容之一加以强调以来,这一工程随即成为党的中心工作之一不断引向深入。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指标;权力;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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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党的文献可以看出,自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概念到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五大建设内容之一加以强调以来,这一工程随即成为党的中心工作之一不断引向深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由此,围绕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学界与政界展开了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从“权力”与“权利”关系层面的宏观思考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各行各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到细化具体的指标体系等,都在明确反腐倡廉的目标、职责和任务。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制定具体的指标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上升到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岗位责任的高度加以健全和落实,真正体现其应然性功能?本文意欲从政治学的角度加以探讨。
一、政治保障功能
一般认为,对于政权系统而言,拥有政治合法性存在的基础即为得到了政治保障。而所谓政治合法性,阿尔蒙德的断语是:“如果某一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法规,而且还不仅仅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受到惩处,而是因为他们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这个政治权威就是合法的”[1]。也就是说,它应是指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由此推断,民众的认同是一个政治体系合法性存在的标尺,有了这个标尺,才可获得其政治保障。那么,如何得到民众的认同是执政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毫无疑问,民众认同的前提在于党群关系的和谐。《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条指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众所周知,党群关系是任何政党都要面对和处理好的一个关系。无产阶级政党来自群众,所做的一切也是为了群众。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之一就是“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一直以来,人们都把党和群众的关系比喻为“鱼和水”的关系、“血和肉”的关系。但近年来在党群关系问题上出现了两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党内腐败现象的滋长和蔓延,损害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二是一些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同群众的感情淡化,有的还严重脱离群众。正是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一些地方党群关系的不和谐甚至紧张。
那么,如何维系党和群众“血肉相连”的关系,打造一个清廉的党,使其得到可靠的政治保障,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制定一套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评价指标体系可以达到此目的,这套体系应具备以下几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