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地方党委工作机制,将更有效地促进地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全面提升地方党委的工作水平,充分释放地方党组织的活力。
关键词: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领导干部;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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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地方党委工作机制,将更有效地促进地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全面提升地方党委的工作水平,充分释放地方党组织的活力。认真贯彻《条例》,对推动新常态下县域经济社会健康科学发展,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贯彻《条例》确保干部任期的稳定,有利于形成干部专注事业安心工作的良好氛围
长期以来我们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过多的注重干部的锻炼培养和干部成长的台阶性,因而造成地方特别是县级党委班子成员过于频繁的岗位变动,对地方特别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有一定连贯的时间来进行整体的谋划和推动,才能形成科学、健康、合理的发展。《条例》重视地方班子任期的稳定,将对县域的发展形成有效的促进,《条例》对地方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调动、任免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调动、任免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二分之一。这样的刚性规定,有利于领导干部安心事业、潜心工作,有利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任期目标去组织开展工作,从而确保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如果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任期过短或频繁更换,地方将无法有一个完整的稳定的持续的思路来发展,对地方的发展将会造成伤害。《条例》对地方领导干部任期稳定性的强调,可以消除领导干部两三年就想调整提拔的浮躁功利心态,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工作上的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和对表面政绩的追求。总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稳定,有利于领导干部集中精力科学谋划推动地方的发展,确保地方发展的持续性、综合性、整体性。
从锻炼干部的角度来说,《条例》更有利于领导干部磨练和成长,更有利于优秀领导干部脱颖而出。从县委领导干部的成长规律来看,如果干部一两年换一个地方,岗位频繁调整,蜻蜓点水似的走台阶,干部能力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锤炼。中央规定地方党政干部的任期为五年是科学合理的。就拿县委书记岗位来说,县委书记任职头两年其实是享受权力的荣耀,因为上任初期是属于了解情况进入角色的阶段,干部群众还不会从政绩的角度来评价领导,加上上任初期领导的缺点毛病还未充分暴露,哪怕不做事,只要不出事,干部群众都会给予优秀的评价;第三年才开始忍受权力的烦恼,因为这个时候自己的毛病和缺点就会暴露出来,下属开始不配合甚至暗中发难或抵触,这时期可能面临着带班子的能力考验;到了最后两年就要忍受权力的痛苦,刚上任之初的很多决策由于经验不足或考虑不周所埋下的隐患已经充分暴露并产生矛盾冲突,就面临着解决问题能力和执政能力的痛苦考验。所以说,一个县委书记只有完整地经历五年满届任期,他的能力才能得到更好的磨练。对于班子其他领导干部来说也是如此,头两年是熟悉工作进入状态的时候,第三、四年是大展宏图大干事业的时候,第五年是对所存在问题进行补救和完善提高的时候。只有经过这几个阶段,领导干部才能得到真正的锻炼,能力才能得到全面的提升,优秀干部才能在多年历练中脱颖而出。总之,保持地方党委书记及班子的相对稳定,有利于领导干部及班子能力的历练、形成,有利于地方党委战斗力的充分释放和发挥,从而有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