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英国;“新地方主义”;地方自治权;参与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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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地方主义”是对英国中央集权体制下地方自治权发展的新的诠释,主张中央政府下放管理权、给予地方政府限制性自由裁量权和“赢得的”自治权,鼓励发展地方公民的参与性治理。“新地方主义”理论和政策融合了英国中央主义和地方主义两种传统,呈现为英国地方自治新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英国;“新地方主义”;地方自治权;参与性治理
[中图分类号]D756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6)06-0115-0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大型调查数据基础上中国城镇社区结构异质性及其基层治理研究”(15ZDB173)
[作者简介]孙宏伟(1985-),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从事比较政治、地方自治与城市治理研究;谭融(1952-),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外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与比较公共行政研究。
“新地方主义”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美国,经济全球化带来了资本的高流动性,促使城市管理中更多推行企业化政策,出现了新城市政治。20世纪80年代,英国保守党政府一直试图在地方政府中构建企业文化,90年代转而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伙伴关系,倡导合作精神。伴随这一进程,针对此时期出现的中央地方关系问题,英国产生了“新地方主义”(New Localism)理论。[1]本文将从英国“新地方主义”的理论内涵、“新地方主义”发展的原因、特征和未来路径选择几方面探讨英国新型的中央地方关系和未来英国地方自治和治理的新的走向。
一、英国“新地方主义”的理论内涵
“新地方主义”在英国的传播源之一是英国人丹·科里(Dan Corry)创办的“新地方政府网络”(New Local Government Network,NLGN)思想库。丹·科里(Dan Corry)和格里·斯托克(Gerry Stoker)认为,“‘新地方主义’是一种战略,目的在于远离中央政府的控制,在国家最低标准和政策优先的框架内将下放的权力和资源转移给一线管理者、地方民主实体、地方消费者和社区居民。”[2]这一阐释表明,“新地方主义”不仅要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而且要下放到每个公民。英国副首相办公室将“新地方主义”描绘为公民积极参与的地方分权式决策过程,认为这是一种更理想、有助于复兴地方民主和公民社会的地方决策过程。[3]
可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解读“新地方主义”。从政治层面看,“新地方主义”强调治理责任,即通过提高公民参与和复兴公民精神去增强地方民主,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和地方管理,在法律的框架下实施自由裁量、提升地方能力、实现地方治理。从经济层面看,“新地方主义”强调小规模治理的组织原则,[4]认为中央政府规模太大,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小规模的地方政府更加透明,更了解公民需求,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这一前提下,“新地方主义”赋予地方自治和地方民主新的理论内涵:即地方政府的价值不再依据它所提供的服务加以判定,而是依据它是否有能力引导社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地方政府应该是组织、交流和表达的工具,有能力解决地方居民的问题。[5]传统观念认为,经选举产生的地方政府最接近居民,在提供公共服务和执行相关政策时体现地方民主,实现地方民主是实现整个国家民主的基础。而“新地方主义”则认为,民主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选举产生的地方政府可以营造,社会组织、民间协会乃至普通公民都可以参与进来,各参与方均应负起责任。
“新地方主义”概念的出现是当代英国复杂的地方治理体制的一种反映,体现为一种新的地方治理原则,主张重塑中央地方关系,重新规范和修订地方自治和地方民主的内涵,构建中央、地方和民众相互协同的多元化、网络化社区治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