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讨论传统文化时,变迁是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对民间音乐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是20世纪中国音乐事件中最为宏大的工程,就专业音乐领域而言,该对象化的重大结果,即为建立了适应于现代音乐教育制度并以学科专门化为表征的“普遍知识体系”。这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音乐人类学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不断强调音乐是一种文化,而必须研究文化中音乐的反思之所在。因此,如何在文化生态的视角下去理解中国传统音乐中存在的许许多多“以乐为礼”“以歌为礼”的文化空间,思考传统文化在当代运作中,究竟是从属艺术展演的科层制逻辑还是尊重礼乐相彰的文化逻辑才适用,正需要我们历史地解读和思考。
关键词:传统音乐;传统文化;需要;研究;意见;民间;传承;文化当事人;河流;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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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传统文化时,变迁是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传统是一条河流”,抽象的说,在“变”与“不变”的关系中,“变”是绝对的,可面对具体的案例,“为谁而变”“变成什么”则是我们需要充分关注的。
春节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 概括了该工程实施的意义与目标、主要内容、重点任务以及组织与保障措施四大方面共18条。作为一名长期从事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并自诩以传统音乐之传承为业的学者,我心里确有万般感触。首先,基于全球视野,希冀以中华民族在文明发展中蕴藉的智慧,面对人类共同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既是中国人的责任,亦为其在不同思想文化交锋交融中的生命力之挑战。但我们也要看到,之所以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立为国策,与文化生态的现状不无关联。《意见》 总括了政府部门及各相关领域需要实施的计划、指导思想与原则,但如何从“传统的复兴”这一宏大战略,以及政府的政策性层面进入实际的微观作业,无疑需要特别的审慎,也需要我们从学理及实践上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它关系到能否切实“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而杜绝各种功利目的危及已然脆弱的传统文化生态。
比如,如何判定传统文化的优秀与否? 《意见》 在重点任务的第一条(总第8条),首先强调了“研究阐释”。就中国传统音乐领域而言,其学术命题与时代更迭密不可分,也形成不同时空间的视野、切入点和阐释。19世纪末以来,传统音乐以地方性为多元样态的生存方式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就是它们从原来自在于民间社会的生存,转变为某种相对于“他者”的“对象”。不同的他者,都可以站在各自需要的立场,对传统及民间音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为我所用。对民间音乐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是20世纪中国音乐事件中最为宏大的工程,就专业音乐领域而言,该对象化的重大结果,即为建立了适应于现代音乐教育制度并以学科专门化为表征的“普遍知识体系”。这个体系无疑为中国音乐及其教育的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也不断完成着传统音乐在曲目上的经典化。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一体系的建设,难免于西方音乐理论应用技术话语之阐释,难免于对传统音乐的去脉络化。进而,它对传统及民间知识体系的解读也是有限的。事实上,当下经过严格视唱练耳训练的音乐学院学生,对那些口耳相传的工尺谱韵谱,以及“上、尺、工、凡、六、五、乙”的内涵是隔膜的。如果不经过长期的实地考察,并以民间文化当事人的“局内观”作为学习要旨,就不可能真正认知这七个谱字之间所蕴藏的乐学脉络,其记谱也将南辕北辙。这不仅仅是一种音乐感知和音乐传承的差异,而是对民间礼俗音乐中通天地、明人伦之“宇宙整全的表意系统”之陌生。这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音乐人类学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不断强调音乐是一种文化,而必须研究文化中音乐的反思之所在。我曾经以“20世纪的‘两本书’”为文,喻此两种体系为“城里人的书”和“乡下人的书”,并指出后者被“边缘化”和“遗产化”的处境。《意见》 第9条提出教育领域在传承发展中的任务,而如何编撰教材,如何拥有具备教授传统音乐能力的教师,又如何“全方位融入教育各环节”? 则需要充分认知 《意见》 第3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只有充分尊重传统文化当事人的“主体性”,才可能做到真正的“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