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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制度治党要求 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2017年02月14日 22:20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杨政国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重塑思想建党和严肃制度治党的重要制度设计,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按照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细化责任、措施,制定出台《中共宝鸡市委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宝鸡市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探索试点县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强化对《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落实制度不严格、执行制度不到位的人和事,要实行严肃问责,真正把制度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关键词:从严治党;党内监督;制度治党;党内法规;政治生活;监督执纪;条例;纪检干部;监督检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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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是对党的建设生动实践和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重塑思想建党和严肃制度治党的重要制度设计,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

  一、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自觉向党中央制度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或修订《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达56部,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前后衔接、上下配套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用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从“不能腐”到“不敢腐”“不愿腐”的转变,实现党风廉洁建设从“治标”向“治本”的实质性飞跃。六中全会以制定《准则》、修订《条例》为重点,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两部党内法规坚持问题导向和顶层设计相统一、继承发扬和改革创新相统一,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为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提供了重要“标尺”。随着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契合全面从严治党要义,凸显了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预防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中的关键作用。要深刻理解制度治党的现实内涵和重大意义,坚决落实《准则》《条例》,严格依规依纪管党治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准确把握制度治党的实践要求,积极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制度创新。坚持以党章为基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把制度创新与探索实践相结合,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在夯实责任、强化问责措施上建立制度。六中全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针对“两个责任”缺失缺位的问题,从强化问责入手,制定出台《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约谈暂行办法》《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暂行办法》,构建从明责、履责到追责的制度链条,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围绕加强干部作风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问责机制,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采取随机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强化日常检查,办好“百姓问政”电视直播节目,针对问题倒查责任、从严问责,推动干部作风深刻转变。

  在规范管理、促进执纪转型上细化制度。按照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细化责任、措施,制定出台《中共宝鸡市委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宝鸡市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探索试点县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指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前提下,贯彻抓早抓小方针,确保“四种形态”运用效果。对信访举报件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执纪审查的精准和转型。

  在建强队伍、完善激励机制上创新制度。深刻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科学论断,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纪检干部问题线索数据库,严防“灯下黑”。健全纪检干部互评考核、季度通报,派驻部门纪检组及委局机关各室部负责人半年述职、动态考评等制度,加大竞争上岗、交流轮岗、上派下挂力度,拓宽晋升及进出渠道,让纪检干部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确保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到实处。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在推进制度治党、建设廉洁政治中找准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能。

  增强核心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首要任务,加强对落实党章党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等行为,严抓真管、严治真纠,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自觉做好表率,带头执行落实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上级监督、同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带出好队伍、形成好风气。深化对主责主业的再认识,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遵循,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突出日常监督,强化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认真落实“三项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强化监督检查,让法规制度生威发力。强化对《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落实制度不严格、执行制度不到位的人和事,要实行严肃问责,真正把制度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作者系宝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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