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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区域法治建设
2017年04月27日 06:48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夏锦文 李炳烁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要论■从总体上来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能够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在此基础上,社会协同也需要典型人物的模范践行、示范引领,以他们在各个社会领域的切身经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区域法治建设的宏旨要义、微观实践进行现身说法,真切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意义,营造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社会环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也需要积极探寻和拓展思想传播的新路径,创新工作载体和传播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作用,以有效的传播凝聚起社会共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法治建设;制度;坚持;协同;立法;融合;推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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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要论

  ■ 从总体上来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能够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既是一项创新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支撑,核心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制度化,以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的协同发展、稳步推进。

  ■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必须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整合思想潮流、凝聚价值共识、提升民族精神,凝聚起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十八大以来我党提出的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而区域法治建设是区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从总体上来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能够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能够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立法引领,以顶层设计实现协同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既是一项创新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的总体规划,首先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的系统路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其次,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区域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以立法引领、法治驱动,弘扬法治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两者的协调发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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