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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国际经验及借鉴
2018年12月29日 11:48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作者:方振邦 唐健 字号
关键词:公务员;胜任素质;素质模型;绩效;澳大利亚;领导干部;发达国家;通用能力;改进;建立

内容摘要: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的确立是公务员选拔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建设既是促进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公务员队伍基本素质和改进公务员队伍服务效能的切实举措。一、发达国家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的概况为了提高高级公务员的胜任能力,改进政府的组织效能,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较早地开展了高级公务员胜任能力或者胜任资格的探索,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也紧随其后。三、借鉴发达国家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改进我国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为了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打造一支高素质和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原国家人事部早在2003年就下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

关键词:公务员;胜任素质;素质模型;绩效;澳大利亚;领导干部;发达国家;通用能力;改进;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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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高级公务员的能力素质与政府绩效休戚相关。本文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韩国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进行了系统梳理,归纳总结了发达国家制度完备、内容系统、可操作性强、重视实践应用等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的主要特点,并从优化管理体制、体现中国特色、改进现有体系和强调有效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我国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国际经验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的确立是公务员选拔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建设既是促进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公务员队伍基本素质和改进公务员队伍服务效能的切实举措。高级公务员作为公务员队伍中的核心群体,其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到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政府绩效休戚相关。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五大标准,并指出理想信念坚定是判断是否是好干部的第一标准,确定了我国干部管理工作的核心理念。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始逐步探索建立高级公务员制度,在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探索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极大地提升了公务员能力素质,改进了政府的管理水平,为我国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基于此,本文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韩国的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进行了系统梳理,并结合我国公务员胜任素质建设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发达国家高级公务员胜任素质模型的概况

  为了提高高级公务员的胜任能力,改进政府的组织效能,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较早地开展了高级公务员胜任能力或者胜任资格的探索,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也紧随其后。

  美国高级公务员的核心资格(Executive Core Qualifications, ECQs)于1997年首度提出,联邦人事管理总署(The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OPM)于2012年发布了最新的《高级公务员核心资格指南》(Guide To Senior Executive Service Qualifications),该指南吸纳了美国联邦知识管理局及其他机构中最优秀的组织心理学家、人力资源专家和高级主管的意见。根据指南规定,美国高级公务员的核心资格包括领导变革(Leading Change)、领导人员(Leading People)、结果驱动(Results Driven)、运营管理(Business Acumen)、建立联盟(Building Coalitions)五个维度22项,同时联邦政府还十分重视高级公务员的人际关系能力、沟通能力和公共服务动机等6项基础性胜任素质(Fundamental Competencies)。[1]

  2012年7月,英国内政部发布了公务员胜任力框架(Civil Service Competency Framework),并于2015年6月进行了更新,用于公务员的招募、绩效管理和个人发展等决策。该胜任力模型适用于高级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把诚实、正直、公正、客观等公务员价值观置于公务员胜任力框架的核心,包含确定方向(Setting Direction)、管理人员(Engaging People)和取得成果(Delivering Results)3个维度共计10项胜任力。[2]在实践中,公务员是否具备某种胜任力一般通过其行为表现来判断,当其表现出有效行为(Effective Behaviors)时就可以判断其具备该项胜任力,而表现出无效的行为(Ineffective Behaviors)时则可以认定为不具备该项胜任力。

  1984年,澳大利亚出台了《公务员改革法案》(Public Service Reform Act 1984),正式建立了高级公务员制度。2001年澳大利亚发布了《高级公务员领导力框架》(Senior Executive Leadership Capability (SELC) Framework),为高级公务员的考核、晋升、领导力开发等活动进行统一指导。该框架包括五个维度:塑造战略性思维(Shapes strategic thinking)、完成任务(Achieves results)、建立积极的工作关系(Cultivates productive working relationships)、个人努力和自我完善(Exemplifies personal drive and integrity)以及高效沟通(Communicates with influence),每一个维度之下还有更为细化的要求。[3]

  韩国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高级公务员团制度,将高级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予以管理。高级公务员内部不分级别,而是根据能力或职位特征就任具体岗位。为了提高高级公务员的绩效水平,韩国也制定了针对高级公务员能力要素框架,主要包括三个维度六项能力,分别是思考能力(问题意识、战略思考)、业务能力(绩效导向、变革管理)和关系能力(顾客满意、协调整和)。

作者简介

姓名:方振邦 唐健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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