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国之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
作者简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探索,逐步形成、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和巩固发展起来的科学制度体系。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解放区的实践为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宝贵经验、奠定重要基础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患内忧,四分五裂。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历程中,志士仁人尝试了各种制度变革。君主立宪、资产阶级共和制、议会制、总统制等种种救国方案都相继失败。战乱频仍、民生凋敝、丧权辱国,成为旧中国长期无法消除的病疠。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创立了人民政权,开始了新制度、新治理的探索实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国家制度与治理模式。
1931年,我们党在江西瑞金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同志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我们“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工农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分为乡、区、县、省和全国五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普遍建立了苏维埃政府。
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提出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明确提出要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
1940年3月,抗日根据地各级民主政权认真贯彻执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小资产阶级;“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这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和民主制度。
1948年至1949年间,毛泽东同志集中论述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问题。特别是,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描绘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制度蓝图。随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巩固扩大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隆重召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其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军队和军事建设、经济建设、文化教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外交政策等内容。这一共同纲领在当时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是中国人民的大宪章。
历史充分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和资产阶级国家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创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才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才能真正确保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