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正确理解把握党内法规的历史渊源、历史地位、现实必要性以及如何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对于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做好党内法规工作,使党在不断丰富完善的法规制度中走向成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党的建设不断发展,我们党对党内法规的认识也日益深入, 2012年 5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是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制度保证。加强的党内法规建设离不开马克思主义这个中心,马克思主义是指导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党内法规建设就不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就没有了共产主义性质。
关键词:党内法规;依法治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中国近现代史;政治主张;制度建设;新三民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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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从人类社会群居之后就逐渐出现,并在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法律则是规矩上升到一定程度后的定型,在特定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是人类从野蛮无知迈向文明的象征,也是维护其统治阶层利益的工具。因此,有法律的地方,必定有文明,法律是维系文明向前发展的有力武器。
从最初的《汉谟拉比法典》到近代世界各国的宪法;从“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到“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利,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一项法规制度的出现,都伴随着社会文明向前一步。今天,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对维护社会秩序和约束政党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功效,法规和制度已成为个人、团体和国家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阐明了依法治国与管党治党之间的重要关系,不仅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还为我们理清法与国家、法规与党、国家与党三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理解把握党内法规的历史渊源、历史地位、现实必要性以及如何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对于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做好党内法规工作,使党在不断丰富完善的法规制度中走向成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的历史渊源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党内法规的建设,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指导。从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概念,党内法规最先在管党治党的用语中出现。1962年2月,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还有一个传统,就是有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这些都是毛泽东同志一贯提倡的,是我们的党规党法”;1978年12月,他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强调,“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内法规的理论得到进一步充实和丰富。1992年,党的十四大修改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自此“党内法规”正式写入党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党的建设不断发展,我们党对党内法规的认识也日益深入,2012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直到最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内法规制度一直伴随着党的执政实践而不断发展丰富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