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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昌池:“四强”杜绝民警“四怕”
2018年03月26日 16: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莫昌池 字号
关键词:警察;执法问责;基层民警;突发群体事件

内容摘要:

关键词:警察;执法问责;基层民警;突发群体事件

作者简介:

  当前,随着警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执法问责越来越严、群众期望越来越高,基层民警普遍存在“四怕”现象。即怕休息时间接到加班任务;怕执勤接处警遭群众投诉;怕处置突发群体事件不当被媒体炒作;怕执法办案有瑕疵受到责任追究。在笔者看来,须夯实“四强”,杜绝基层民警“四怕”现象。

  强理想信念,杜绝怕加班任务。人民警察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始终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全党的核心的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基层民警怕休息时间接到加班任务就是在理想信念上有了滑坡,要予以纠正,时刻做好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准备,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强自身素质,杜绝怕遭到投诉。当今社会出现一些仇官、仇富、仇警、仇医等现象,导致群众对公安工作存在消极不配合心态,主要表现对公安工作“敬而远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对公安工作带来了挑战和不少困难,也是基层民警产生“四怕”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打铁还须自身硬。面对群众的不理解、不信任,甚至出现排斥,如何去改变这一现象,这就要求基层民警不断强化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多给自己冲冲电、打打气,补补“西洋参”。在面对群众求助和来办事时,多一句温馨话,多一个笑脸,多一份爱心,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到做事既讲原则又不失礼节,多一点服务意识,与民打成一片,建立鱼水之情,这样就不怕处警遭群众投诉。

  强工作能力,杜绝怕媒体炒作。新时期,搞好群众工作就得掌握群众的心态。现在多数群众闹事的心态主要有四种:一是“不闹不解决”。认为民警会因为害怕麻烦而迁就这些故意闹事的人,所以他们就故意大声吵闹、当众争吵或制造事端等行为来将事情闹大;二是“投诉不遭罚”。一些群众认为投诉可以“出气”,投诉错了也不会受到处罚,因而在遇到问题或稍不顺心时,动就要求见领导,或以投诉要挟办事民警;三是“法不责众”。许多群众在闹事中抱有从众心里,认为大家都这样做,我也这样做,人多势众而“法不责众”;四是“迁怒于人”。民警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管理者,在群众眼里是政府的代表之一。当政府管理工作中出现某些问题而引发群众不满情绪,基层群众又没有其他适当的表达途径时,一些人就会把对政府的不满迁怒于民警。因此,作为一名基层民警要强化工作能力,找准突破方向,及时掌握群众的心态变化和诉求需要,做到了解他们意头、提供办事指引、主动帮助难处、传递重视理解、掌握沟通技巧,才能很好地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当地一些凸显矛盾,这样就不怕处置突发群体事件被媒体炒作。

  强知识学习,杜绝怕责任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而今强调“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正是着眼于让依法治国更加深入人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基层民警是执法者,必须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执法,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知法犯法、违背人民意志、损害人民合法权益等不良现象坚决纠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这样就不怕执法办案有瑕疵受到责任追究。

  (作者单位: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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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莫昌池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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