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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结项及成果内容和格式要求的通知
2015年05月28日 14:12 来源:中央党校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科研处,铁道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科研处,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科研处。

关键词:成果;中央党校;党校科研;党校;中共中央党校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科研处,铁道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科研处,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科研处: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申报的通知》(中校厅发[2014]10号)和《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立项的通知》(中校厅发[2014]26号)的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关于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研究”、“关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问题研究” 等三项课题应在2015年6月底之前完成。请各党校科研管理部门抓紧做好这三项课题的结项工作。现将课题结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项形式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于2015年1月印发的《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课题结项形式分为成果结项和鉴定结项两种:

  1.成果结项。凡被中央党校内刊采用一篇,均可自动结项,结项等级为合格;采用两篇者,结项等级为良好;上报后得到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者,结项等级为优秀。

  2.鉴定结项。其他结项成果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各党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央党校科研部后,由中央党校科研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双向匿名鉴定,并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课题结项成果内容要求

  为确保本次课题结项成果质量,按照课题立项通知的要求,现对课题结项成果作进一步要求:

  1.课题成果政治观点正确,既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又要充分体现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  

  2.课题成果应体现实用性、对策性和可操作性,其内容安排和结构设计必须紧扣立项题目,论点要切中要害、抓住本质、富于创新;论据要充分,有说服力;引用的材料新颖、真实,来源可靠;结论要合乎逻辑,体现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所提的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文字要简练、规范。所提炼的观点和结论表述要简明扼 要,含义准确,条理清晰;引用材料要标明出处,符合学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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