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科研处,铁道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科研处,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科研处,中央党校各科研基地科研处:根据中央党校《关于2014年度全国党校系统调研课题结项及成果内容和格式要求的通知》(校科字[2015]19号)精神。
关键词:党校系统;调研课题;工作;中央党校;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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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科研处,铁道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科研处,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科研处,中央党校各科研基地科研处:
根据中央党校《关于2014年度全国党校系统调研课题结项及成果内容和格式要求的通知》(校科字[2015]19号)精神,全国各省级党校、副省级城市党校、中央党校科研基地共报送82份调研课题成果。按照“严把出口关”的原则,经过同行专家评审,其中,5项课题成果被评为优秀,24项课题成果被评为良好,53项课题成果被评为合格,0项课题成果被评为不合格。
为了严肃课题结项纪律,经过专家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成果,不再返回进行修改,一律做撤项处理。被撤项者,3年之内不得申请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优秀项目成果的结集出版工作亦不再进行。
现将评审结果附后,请各党校把结项结果印发给相关课题负责人,作为课题结项的依据(不再单独印发结项证书)。
希望各党校进一步重视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切实利用好这一科研协作的有效方式,推进党校系统科研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央党校科研部
201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