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委机关大院、广东省政府机关大院等42个单位被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授予2012-2013年度广州地区“优秀花园式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关键词:广东省委;称号;党校;绿化委员会;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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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张庆江)
日前,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通报了2012-2013年度广州地区优秀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创建工作情况。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委机关大院、广东省政府机关大院等42个单位被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授予2012-2013年度广州地区“优秀花园式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摄影:冯卫国)
优秀花园式单位是在花园式单位中,经过推荐、评比产生的。自1995年广东省委党校获得“花园式单位”称号后,每年都通过考核,并一直保持了该称号。近年来更是积极创造条件,不断美化绿化校园,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终于获得“优秀花园式单位”称号,为教职工和学员们创造了优美的工作学习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