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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严守纪律的模范——高晓兵在山东党校秋季开学典礼上提出
2014年09月29日 14:3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鲁晓萱 字号

内容摘要:党员干部要学习纪律、知晓纪律、执行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严守纪律的模范。

关键词:纪律;模范;组织纪律;领导干部;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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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报讯山东省委党校9月3日举行2014年秋季开学典礼,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晓兵出席并讲话。

  高晓兵指出,党的组织纪律关系党的战斗力、生命力,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是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义务。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高度,带头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履行好党组织赋予的重大责任和义务。

  高晓兵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作组织纪律的执行者、推动者、示范者。要自觉锤炼党性,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担当意识,做到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约束,敢于直面矛盾和困难,勇于担当。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行使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充分发表意见,对组织决策负责。抓住教育实践活动整体提高的有利时机,把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细则作为重要的整改内容,切实解决走形式、走过场、走程序的问题。严格党内生活,把握矛盾运动的统一性和斗争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员干部愿意接受组织的帮助,在认识上真有提高,在整改上真见行动,收到实际效果。

  高晓兵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把严格组织纪律、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对党组织要忠诚老实,不折不扣地执行组织决议,保证组织纪律的严明。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监督维护组织纪律的政治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不讲情面,严肃处理,使纪律真正发挥震慑作用。党员干部要学习纪律、知晓纪律、执行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严守纪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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