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上海市绿化委员会授予学院上海市“花园单位”荣誉,这标志着历时二年的学院绿化申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学院绿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关键词:花园单位;上海市;绿化;学院;绿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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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绿化委员会授予学院上海市“花园单位”荣誉,这标志着历时二年的学院绿化申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学院绿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12年底,为提高学院绿化建设水平,秉承“生态、和谐”的校园绿化建设理念,把绿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院务委员会提出了创建上海市绿化“合格单位”和“花园单位”的目标。为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领导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方案。冯俊常务副院长、王金定副院长多次巡视绿化改建工程,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分管领导姜海山副院长和办公厅张生新主任经常亲临施工现场,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并向上海市绿化委员会、浦东新区绿化办等来院检查指导创建工作的同志介绍绿化建设情况。
学院专门了由机关党委、信息技术部、办公厅和中浦公司相关人员参加的创建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学院绿化建设“合格单位”、“花园单位”工作落实方案,并根据“花园单位”评比标准,以景观区域为重点,带动基本面改造,制定了学院绿化改造方案。上海市“花园单位”评选小组认为,学院绿化改造工作,不调整原有格局、不推倒重来、不引进名贵植物,注重落实和体现“生态、和谐”理念,这种做法应给予肯定和提倡。
人人动手,共建共享。学院“花园单位”创建工作,也得到了全体教职工和中浦公司广大员工的积极响应和参与。期间,院领导和教职工及中浦员工在植树节种树植草,各部门开展绿化责任区认领活动等,许多“中浦宝宝”还参加了学院举办的“识绿、爱绿、护绿”活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肖炳南、教务部谈永磊和培训部沈军,为“牡丹园”建设,引进昆山三宝(琼花、并蒂莲、昆山石),种植菊花和举办“菊花展”也积极贡献力量。
发展无止境,前进不停步。如今,在各方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校园绿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开端,学院将一如既往探索绿化建设与校园文化相融合,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绩,把环境建设推向一个新高度,不断推进学院“花园单位”与“文明单位”的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