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校院各教研教辅单位:根据校院签署的《湖南智库联盟合作框架协议》和《湖南智库联盟特聘研究员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院湖南智库联盟研究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和范围。
关键词:智库;湖南;研究员;联盟;人选
作者简介:
校院各教研教辅单位:
根据校院签署的《湖南智库联盟合作框架协议》和《湖南智库联盟特聘研究员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院湖南智库联盟研究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
湖南智库联盟研究员从在职的从事理论或实际工作的人员中选拔,注重推荐那些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决策咨询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在某一领域有深厚的造诣和较高的知名度,对湖南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理论贡献和实践经验,近 5 年来取得的决策咨询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
3. 热心党委政府决策咨询调查研究工作。
4. 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在某领域从事十年以上专业管理工作经验。
三、推荐名额和程序
1. 教研教辅部门推荐。校院各教研教辅部门根据推荐条件,在全校院范围内推荐 10 名(本部门最多推荐 2 名,多推无效)人选报决策咨询中心,推荐票数汇总前 12 名作为初步推荐人选。推荐票数汇总由校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2. 校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召开校院学术委员会议,根据初步推荐人选的业绩情况进行投票推荐 10 名候选人。推荐结果报校院委审批。
四、报送时间
请各教研教辅单位务必于 3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10 : 30 前将名单送交决策咨询中心(811房,联系人刘鑫,电话82780195),以便及时统计。
决策咨询中心
2015 年 3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