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四名厅级官员立案侦查。
关键词:立案侦查;市长;官员;长治;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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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18日电 今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四名厅级官员立案侦查。
四人分别是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李华中(副厅级)、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正厅级)、山西省长治市原市长张保(正厅级)、山西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明(副厅级)。
其中,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李华中(副厅级)、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正厅级)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山西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明(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山西省长治市原市长张保(正厅级)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