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计划:2030年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消除城市黑臭水。
关键词:约谈;省长;水环境质量;GDP;环保产业
作者简介:
■ 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计划:2030年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消除城市黑臭水
国务院昨日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
“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水十条”共10条35款、76项238条具体措施,每一项均落实到部委负责,其中有36项由环保部牵头或独立负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这种在每一项措施后面都括号加注,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做法,之前只在政府内部文件中使用,在国家公开文件中是很罕见的举措。
解读
每年公布水环境最差最好10城名单
除了明确责任部门,“水十条”的考核制度也更为严格。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的考核结果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还要进行约谈。
“‘水十条’首次对签订责任书和约谈省长进行了明确,这些考核手段威慑力极大,对保障‘水十条’行动落实极为关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
除此以外,“水十条”还提出将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水十条”可拉动GDP增长5.7万亿元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水十条”不光是治水,对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将是一个重大利好。
环保部运用国际通行的模型对“水十条”实施的影响做了预测评估,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为5.7万亿元,其中直接贡献占13%,间接贡献占87%;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元。而对就业的影响,“水十条”的实施累计可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