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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适用刑事速裁一庭审理四起案件
2015年04月23日 13:38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杨琳 字号

内容摘要:昨天上午,平谷法院运用刑事速裁程序,一庭审理并宣判四起刑事案件,四起案件被告人同时出现在法庭内接受审理。

关键词:法院;刑事;审理;案件;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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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杨琳)昨天上午,平谷法院运用刑事速裁程序,一庭审理并宣判四起刑事案件,四起案件被告人同时出现在法庭内接受审理。据悉,刑事速裁程序适用于一些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情节较轻的刑事案件。平谷法院是北京市首家制定刑事速裁程序工作细则的法院,采用刑事速裁案件庭审平均用时4分钟。

  昨天上午,平谷法院在同一法庭内审理了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崔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等四起刑事案件,由于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因此法院一庭审理四案。四名被告人被同时带上法庭,对审判员针对四起案件提出的问题依次回答。最后,法院同时依次宣判这四起案件。

  据悉,2014年6月,《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被通过,授权两高在北京、天津等地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平谷区法院成为北京市法院中首家制定工作细则的法院,法院采取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送达的方式,并坚持当庭必须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等的意见以及最后陈述,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截至2015年4月20日,平谷区法院共受理刑事速裁案件8起,审结8起,所有案件均在7个工作日内审结,庭审平均用时4分钟,所有被告人均认可判决结果,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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